蚌埠法院网讯 骆涛,男,1968年10月出生。1991年8月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刑事审判第一庭和第二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5年5月入党。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单位先进个人。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同事们都喊他“骆科”,他总是乐呵呵地应答。大学毕业21年了,其实他还只是一个副科级审判员。和他一起到法院工作的、甚至比他还迟参加工作的有的当了庭室领导,有的到基层法院担任主要领导了,他还是默默地坚守在钟爱的刑事审判岗位上。
伸张正义、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是他学法律时萌生的法律信仰。“当上法官履行这神圣的使命就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能够坚守对法律的信仰还要有什么奢求”,这是他对生活的理解。
担任审判职务以来,他主审了100多起重大一审刑事案件,多少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低下了罪恶的头颅;近三年,他在刑事审判第二庭专司不服一审判决的刑事上诉和抗诉案件的审理,审查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他总是一丝不苟,既不能放纵犯罪、也不能让被告人受冤,宽严相济、罪当其罚是他坚守的每一起案件的质量标准。三年来他主审150余起刑事二审案件,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400余起案件,专业的眼光、驾轻就熟的审判艺术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赏,他是同事们公认的刑事审判“专家”。
都说“法不容情”,其实作为活的法律的法官也是普通的人,也有情感。在既要司法公正又要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时期,仅仅生搬硬套法律,是当不好法官的。2011年,一个大学三年级的学生犯罪的案件摆上了骆涛的案头,让他陷入了沉思。
家住怀远县万福镇关圩村的安徽皖西学院三年级学生关振明,2011年寒假回到家乡。2月7日下午,与关振明家素有积怨的关有德路过关振明家门口时,与关振明及其亲属发生互骂、厮打,关有德被打伤(轻伤)。接着,双方亲属又发生互殴,关振明的哥哥关顺持刀砍伤关有德侄子关振强(轻伤),关振强持刀砍伤关振明的父亲关有贵(轻伤)。案发后,关振明、关振强先后被怀远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刑罚,二人均提起上诉;关顺另案当时正在怀远县法院审理。两家都有人被刑事处罚,被告人关振明--一个大三的学生的人生可能就毁在这样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上;被告人关振强家中有两个小孩,年龄均幼,由于其被羁押,妻子离家出走,孩子无人照顾。
骆涛也是农民的儿子,深知农村家庭培养一个大学生的艰辛,还有父亲羁押、母亲出走,关振强家年幼的孩子怎么成长?在领导的支持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刑事案件和解的指导精神,他尝试着做刑事和解工作。一次又一次分管院领导和他一起与双方亲属交谈,耐心做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一趟又一趟合议庭其他法官和他一起争取村委会支持组织力量做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家庭都接受了刑事和解。案件发回重审后,在怀远县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的配合和支持下,检察机关撤销了关振明的刑事案,原审法院依法对关振强、关顺宣告缓刑。双方家庭均满意了,大三学生关振明重回学校继续学业,扭曲了的邻里关系回复了安定和谐。刑事和解让司法是那样有温度,也让当法官的骆涛感受到了司法的又一种荣耀。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审判的基本原则,但事实的认定并非易事。前不久,骆涛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
原固镇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任清云,2006年至2007年间,利用分管建设用地审批和执法监察的职务便利,收受开发商周某贿赂4000元、王某4万元、陈某5万元。一审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任清云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任清云不服,上诉到中院,否认收受周某、王某贿赂,对收受陈某的钱款辩解为借贷关系。
这是一起被告人否认犯罪事实、属于零口供的案件,受贿隐密、其他证据也较少,审理难度大。
骆涛从审查行贿人供述和证人证言入手,考察案发前后任清云与周、王二人的关系,办土地证与收钱的时间先后,认定了任清云收受二人贿赂的事实;对任清云辩解其有借条系向陈某借钱不属于受贿的辩解,通过审查任清云前后矛盾的供述和相关证人证言,考察其收钱的背景和陈某办理土地证前后的表现,查明任清云收钱时没有事由,收钱后长时间没有还款表示,从而认定其受贿的事实。骆涛对证据的分析认定既符合法理又与清理相通,显示了一个精通审判业务的法官的证据判断能力,零口供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案件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又一个腐败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年主审50件左右的刑事案件,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100余起案件,每个案件的审理时限不能超过一个半月,这对法官来说并不轻松。骆涛总是这样任劳任怨,像个陀螺一年一年的连轴转,实在忙不过来,下班后加班几个小时、双休日到办公室阅卷、写审理报告、制作裁判文书已经成为习惯。孩子上高中、妻子下岗多年,家庭生活并不宽裕的他,对工作的投入大大超过对家庭的贡献。其实,也有很多能挣钱的机会向他招手,但他舍不得爱他的和他珍爱的妻子和女儿,更舍不得他挚爱的审判事业,就这样他依然默默坚守着这份清贫、坚守着这份对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