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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法院多措并举破解赡养案件执行难
作者:宋早军   发布时间:2012-07-04 11:27:0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年来,怀远县法院受理的涉老纠纷特别是赡养纠纷案件有日趋增多的趋势,水涨船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赡养费用的案件也随之不断增加。老人是社会的财富,善待今天的老人就是关注我们民族的未来。如何在执行过程中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使老人度过幸福的晚年,已成为当前怀远法院执行局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通过大量涉老案件执结的长期实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解决赡养纠纷案件的“执行难”。

   建立联系网络。充分利用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监督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的调解组织,法院在赡养纠纷案件审理结束之后,可以将案件审理结果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通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配合,监督执行,同时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系网络,由调解委员会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执行情况等信息,变法院一家依法执行为多家共同监督执行。另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当事人履行义务。

    社会联动配合执行。有部分老人与子女矛盾积怨较深,不能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这样导致赡养案件执行进入困境。对这类案件,可以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可以将老人送到敬(养)老院居住生活,其费用则由子女承担,这样一方面解决了老人的衣食住行,第二也增多了老人的活动范围,在精神上也可以得到安慰,同时也方便了人民法院执行,减少了执行内容。

    加大执行的宣传力度,尽可以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应当依法予以执行,对个别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情节恶劣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做到执行一案,震慑一方。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