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7月9日,执行申请人徐某委托儿女到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送来了一面书有“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以表对执行法官长期不懈、强力执行的谢意。
2004年下半年,被执行人高某承包了一项建设简易厂房的工程,时年已72岁的申请执行人徐某经亲戚介绍成为被执行人高某的雇工。2004年11月5日下午,徐某在施工的过程中安装木屋架时,房梁突然倒塌,将徐某砸伤,徐某为此住院治疗49天,花去医药费14000多元。高某垫付了5000多元后,就再也不愿承担其他的花费。无奈之下,徐某将高某起诉到了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某再付给徐某17000元,分期履行。但是,协议达成后,高某却远走他乡,杳无音信,案件一直未能执结。
今年五月份,年逾八旬的徐某生病住院急需救命钱便委托他的女儿到法院申请继续执行。禹会区法院执行局刘局长了解到申请人的情况后,带领执行局的多名干警走街串巷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在乡镇政府的协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的配偶。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高某的配偶被执行法官的工作精神所打动,于是跟高某一起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全部款项。本来没报多大希望的徐某,看到法院送来的执行款,心中激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