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8时40分许,年近八旬的城关居民张连胜和家人一道,给法院执行局送来了“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感谢办案法官近日化解了他多年的心结。
事情得从2000年5月说起,张连胜的儿子从两位城关居民手中分别买下3间宅基地,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约定了土地面积及权利人的义务关系,共支付48000元。4年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得知涉及土地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无法办理过户登记,便多次找到两位居民协商返还价款,但一直没有结果。2006年,张连胜的儿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相关当事人告上法院。
经过审理,五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几名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土地价款48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申请强制执行后,由于要从事经营活动,儿子全权委托父亲作代理人参与此案。执行人员多方查找,没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一度终结。2010年,案件转到陈义早、张红星两位执行人员手里,他们加大工作力度,于2011年1月,促成其中一名卖地居民返还了土地价款。但在另一户居民那里,执行人员遇到了难题,5次从银行帐户查找,帐户有的只有10多元,有的分文没有。这让法院执行人员很着急,一直代理此案的张连胜眼看自己从70出头的人,快奔80岁了,仍没帮儿子了却心事,也急得寝食难安。
前不久,鉴于被执行人有打工及出租房屋的收入,却依然持拒不履行义务的态度,法院对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其家人于次日将案件执行款交到法院。
虽然结案时间长达7年之久,但一直代理案件的张连胜对五河法官执行工作了解的多,深表理解,并执意订做锦旗送到法院。他笑容可掬地说:虽然历经曲折,但法院还是让我拿到了应得执行款,我和家人依然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