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县法院通过强制拘留执结了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崔某与张某因为感情不和,于2010年7月在怀远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费数额结算后,崔某尚欠张某30000余元,当时崔某出具了欠条,约定在一年内付清。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崔某未能偿还。
离婚后的崔某与张某形同路人,丝毫没有一点曾经的“一日夫妻百日恩”之感,有的只是怨恨,两人一刻钟都不能待在一起,即使共处一室,也都是恶语相向。怨恨归怨恨,但是,生效的法律判决确定的义务还是应该履行,执行法官单独与崔某谈话,崔某表示就是不还款。通过信息查询,也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崔某拒不还款而且态度非常坚决,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实施拘留措施,派出法警执行。在崔某家中,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做其法律教育工作,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终于当场支付了赔偿款,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