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实施救治措施:“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医疗机构采取紧急救助措施,虽然是从患者的利益出发,但仍然应当遵循基本的医疗紧急救治措施,如果没有进到基本的注意义务,应当对患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符合基本的紧急救治规范固定,即使造成了不良的后果,也是法律规定允许的风险,医疗机构不应当承担责任。
(作者单位:怀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