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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身瘫痪行动不便 法官三次登门送案款
作者:陈义早 张红星 刘惠   发布时间:2012-08-20 08:26:36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8月17日上午10时30分许,五河法院执行局法官陈义早和张红星到井头村张宏亮家,为他送去被告五河电力企业公司赔偿的25万余元支票,这令他和家人非常感动。这已是五河县埠法院的执行法官第三次上门为张宏亮送执行款了。

    张宏亮今年30多岁,2009年7月,他被雇佣做外墙涂料工程,由于脚手架有瑕疵倒塌,摔伤在地,落下半身瘫痪后遗症。2010年,曾就医疗费等赔偿诉至五河县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和强制执行程序,五河县法院法官先后两次将两被告的执行款送上门,此次送上的25万余元是第三被告电力公司的赔偿款,也是最后一笔,此案执结。

    电力公司的赔偿款一直没有到位,五河县执行法官经过多次催缴,仍无效果,最后法官通过银行直接划拨的方式将电力公司的银行存款执行到位。  

    考虑到当事人出行不便,大额现金在家不安全,陈义早法官办理好相关手续,将25万余元的现金支票送上家门,并祝他乐观面对生活,早日康复。张宏亮及其家人亲友对五河法官的行动十分感激,每次都盛情邀请法官在家吃饭,都被法官婉言谢绝。

    一次次送款,传递着的是人间真爱。

责任编辑: 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