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蚌山区法院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请执行人张某夫妻两人经历了初审、二审、再审并且申请执行后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2008年张某到本市某私人医院待产,5月16日5时许,张某产下一男婴,因没有哭叫而进行抢救,后抢救无效死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案件经审理,双方达成和解,医院补偿张某夫妻2万元,免去全部医疗费。但是调解生效后,医院方却一直已各种理由迟迟不履行赔偿协议。无奈张某夫妻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三次来到医院,找到医院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和负责人讲法律、讲情理,用真诚说服医院履行生效判决。医院负责人亲自把钱交到法院执行账户上,并说:“通过此案你们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