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平俊杰同志是淮上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朴实平凡的外表,沉稳睿智的办事风格,亲和善良的作风,是他展现给人们的良好印象。多年来,他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甘于奉献,曾获得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众多荣誉,在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以院为家,把时间和精力尽可能多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
2004年淮上区成立,淮上区法院的管辖范围北移,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法院决定让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民事审判第一庭提前迁到河北,办公地点设在原小蚌埠法庭。平俊杰是民一庭法官,他随民一庭来到了小蚌埠。平俊杰家住在龙子湖区珍珠小区,乘公交车上下班单程路途需要1小时,每天有4个小时要花在路上,他觉得把这么长的时间消耗在路途上是一种浪费,就在法庭对面后楼村租了间民房,把家搬到那里住了下来。村里没有自来水,屋里没有卫生间,生活十分不便 ,平俊杰没把这些当回事,他在小蚌埠镇政府食堂搭伙吃饭,除了晚上回到租房处睡个觉,其他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白天开庭、调解、接待当事人,晚上就在办公室写法律文书,每天都忙到很晚才回去休息,工作日是这样,节假日还是如此,别人下班回家了,他还在工作,遇到有来访的群众和当事人,他就成了义务接待员,他耐心地倾听来访者的诉说,认真地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遇有需要及时处理的案件,他就在电话里请示领导同意后及时地作出处理。2006年,法院新的办公大楼落成,他在后楼村租的房子也被拆迁了,为了方便上下班,他又在离法院新址最近的陈台村租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由于平俊杰同志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他的办案数量也是全院最多的。2002年底他从司法行政岗位被调到审判工作岗位以来,他每年承办的案件数在全院都位列前茅,2006至2011年6年办案888件,平均每年办案148件,办案最多的2011年达196件。
恪尽职守,用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诠释着司法正义
平俊杰同志常说一句口头语是“要象养孩子一样办案子”,在他的眼里,每一起案件都象他的孩子一样,他不希望自己办的案件有一点点瑕疵。一案到手,从阅卷开始,归纳争点,指导举证,实地调查,规范庭审,辨法析理,悉心调解,公正判决,督促履行,不敢有丝毫地懈怠。每一起案件,他都努力做到查清事实,辩明事理,正确适用法律,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用裁判结果向社会传递人民法院公平、公正的信息。对于有履行内容的案件,他尽可能地做好判后履行的督促协调工作,2006年至2011年,他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案件达321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金额近1500万元。在社会普遍认为执行难的今天,他用自己的爱心和耐心做着常人眼里难做的工作,而这工作还不在他的职责之内,也没有人对他的这项工作进行考核。司法正义在他所办的案件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经常有素未谋面的人找到平俊杰咨询法律问题,一次一个县区的人来到平俊杰办公室向他咨询法律问题,在解答了来人的问题后,平俊杰问他为什么不在本地找人咨询,来人笑着答道:“你不是平俊杰吗?我就是相信你!”“就是相信你!”在平俊杰收藏的荣誉证书中,这是级别最高的。
“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这是一句古老的法谚,也是平俊杰审判工作的座右铭。提高办案效率,多办案,快办案,把案件办好,是他对自己在审判工作上的要求。2006年以来,他年年办案超百件,平均结案率超过96%。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他经常是白天调解、开庭,晚上写文书,第二天送审,不让案件在手上多停留一天。
攻坚克难,破解群体纠纷难题
平俊杰同志在办案中勇挑重担,近几年连续承办和参与办理了多起群体性纠纷和疑难复杂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2月淮上区曹老集镇1149户农民起林场面粉厂面粉加工合同案,2006年4月曹老集镇金山湖130个养殖户诉丰原集团等8家企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 2007年7月淮上区曹老集路东居委会和98户村民起诉安徽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财产损害赔偿案,2009年5月24日京台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案,这些都是近年来在淮上区有重大影响的集团诉讼案件,这些案件当事人众多,涉及面广,矛盾激化,有些案件在起诉前已发生多次上访和围堵公路的事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起大规模的涉诉群访事件。面对这些案件平俊杰与合议庭成员深入事发现场和当事人集中的地方进行法律宣传,引导原告按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每次开庭都制定几套庭审预案,以保证庭审活动有序进行。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拿出处理方案,联系政府、企业,不怕跑断腿,磨破嘴,想方设法落实赔偿款,让受损农户得到合理补偿,妥善地处理一批群众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
2009年5月24日京台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12辆车及车载货物损毁,本院受理此起事故引发的索赔案件11件,平俊杰参与了本组案件的审理,他与其他承办法官反复研讨,院审判委员会5次开会协调案件处理,大家统一思想,统一尺度,统一步骤,稳妥推进审判进程,案件全部审结后,他又与其他承办法官发函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2011年3月,163万元保险赔偿款得到落实,按照先人后物的原则,在各当事人之间进行了按比例分配,面对公正的判决和分配方案,尽管大多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全部满足,但大家也都服判息诉,折服他们的是办案法官的汗水与公平。
“调”字当先,促进和谐社会关系的重构
做群众的调解工作先得走进群众的生活,了解群众的事情,知道群众的心思,学会群众的语言,对群众真有感情,平俊杰同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平时注意深入农民的生产生活,每次下乡办案,田间地头,牛棚羊圈,哪都去,家长里短,盐咸糖甜,啥都啦,时间长了对当地的民风民俗大致都有个了解,群众在干什么,想什么,心里大体有个数,在做农民的调解工作时,他说话也像个农民,把法律的规定变成农民的语言,当事人听了觉得踏实,可信,他的意见也容易被当事人接受。
2006年至2011年,平俊杰承办的案件历年调解率为88.5%、70%、77.3%、77.94、60.33%、75.66。这些看似简单的数字背后,跃动的是平俊杰同志情系群众的拳拳之心,饱含着他在办案过程中付出的艰辛和汗水。
普法宣传,让法制的阳光惠及更多的群众
在审判工作中,平俊杰同志深深地感受到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许多农民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就把法制宣传当成了自己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平俊杰同志结合所办案件,针对农民日常生活中最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选取典型案例撰写普法文章发表在报刊上,做到审理一起案件,解决一对纠纷,教育一片群众。多年来,他以案件说法,就农村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和相邻关系等问题发表普法文章每年达三、四十篇。由于他写的文章语言朴实,通俗易懂,贴近农民生活,深受广大农民的喜爱。审判、笔耕之余,他每年还多次到学校、农村、企业开展法制宣传,给村支部上法制主题党课,给失地农民就业培训上法制课、给职业学校学生上就业指导课、给人民调解员上调解指导课、给中学生讲青少年犯罪预防课、指导学生开模拟法庭、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他的讲课以案说法,浅显易懂,受到听众的欢迎。普法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树立了法院公平、公正的形象,扩大了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