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与抚养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的监护人。那么怎样区分这两个概念呢,区分这两个概念又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呢?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具体包括人身监护权、财产监护权、以及民事行为和民事诉讼代理权。而抚养是指长辈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养。由此可见,抚养与监护是一种包容的关系,抚养属于监护项下的人身监护权。
在离婚诉讼中,父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实际上争夺的是直接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是争夺孩子的监护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即使父母离婚,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是一种身份,这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改变。
因此,对于离婚的父母而言,他们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是具体的监护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想有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但是他们仍然可以以其他的方式抚养自己的子女,例如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这也是抚养的一种表现。
(作者单位:怀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