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9月5日临近中午,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法庭门前响起了一阵鞭炮声,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手捧“为民做主,包公再世”的锦旗走进了法庭。
老人名叫陈荣斌,是一位五保老人。老陈因土地问题与村里的一位80后小伙陈某发生纠纷,陈某年轻气盛,没说几句话便对老人动起了手,围观的村民报了警,警察到达现场后对双方和目击者做了笔录,并对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老人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治为脑震荡,额部软组织挫伤,老人住院期间陈某从未去医院探望,也未支付医药费,老人治疗花去医药费1975.04元,钱虽不多,可对于这位孤寡老人来说确不小。出院后老人向陈某索要医药费,陈某置之不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老人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陈某赔偿损失。
开庭审理时陈某经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依法缺席审理,老人就自己陈述的事实提供了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公安卷宗材料、医院的住院病历及用药清单。法官经过对证据的分析评判依法做出陈某赔偿老人医药费、护理费、营养及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共3091.04元的判决。
在法庭门前,老人紧握法官的手说到:谢谢你及及时为了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