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怀远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法院通过查封、拍卖被执行人前妻的房产,让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执行款。
2008年5月,被执行人李伟以投资做生意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张红先后借了三笔钱,共计70000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经张红多次催要,李伟只付了20000元,余下的本金及利息共60000元不愿偿还。2011年张红将李伟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李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红本金及利息60000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李伟并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申请人张红依法向怀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伟房门紧锁,已经不知所踪。法院通过多方查找,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李伟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在调查李伟的户籍信息时发现,李伟的婚姻状况为离异。于是执行法官迅速赶到民政部门调取了李伟的离婚登记档案,发现李伟是2008年5月借款后离的婚。通过调取的李伟前妻刘梅的身份信息,执行法官在房产管理部门查到刘梅名下有房产一套。法院最终通过查封、拍卖被执行人李伟前妻的房产,让申请执行人张红拿到了久违的欠款,也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