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风采 > 典型出境
全力化纷争 百姓贴心人
——记全省法院优秀法官杨升
作者: 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2-09-10 08:32:30 打印 字号: | |
杨升同志在田间地头做群众工作

 


    杨升现任怀远县人民法院常坟法庭副庭长,在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他勤奋工作,尽心尽职,变压力为动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安心基层,心里装着群众,无怨无悔地化解矛盾纠纷,两年来年均结案305件,所办案件息诉服判率高,无一信访,先后被评为蚌埠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卫士和蚌埠市首届“十佳法官”,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被县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强化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杨升同志在审理案件中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始终带着真情付出的态度对待每一当事人,不厌其烦地用心与他们沟通交流,妥善处理了大量的敏感的案件,尤其是他承办的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调撤率达到100%,无一矛盾激化现象。该同志善于总结经验,逐步工作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具有农村特色的调解工作法,在全院进行了推广。一是诉前调解员化解。群众发生纠纷后,到法庭起诉时,杨升一般先跟人民调解员联系,由其对他们进行劝阻化解。这种方式能够化解相当部分纠纷,即使化解不掉,但在劝阻过程能够向他们宣传法律,缓解诉讼矛盾,减轻法官压力。二是庭前司法调解。案件立案后,杨升迅速熟悉案情,邀请双方亲属朋友,及当地有名望的人共同参与调解,或邀请人大代表、村干部、司法助理员等参加调解,化解双方的矛盾。三是诉中轮流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对调解方式和调解意见不认同时,杨升则向庭长建议,由法庭的其他法官轮流调解,直至庭长参与调解,这种做法,从不同角度,不同思维进行调解,取得了很好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对于部分不能调解或尽多种努力调解不了的案件,杨升则及时依法判决,并向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判后释明工作,从而大大降低了案件上诉率。

    丰富为民措施,便利群众参加诉讼。改进案件受理方式,当事人来起诉时,杨升同志快速审查起诉材料、快速进行网上立案,对不能书写诉状的当事人还专门制作了口头起诉登记表。对因年老体迈或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的当事人,他主动上门服务,办理立案手续。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的,为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手续,并帮助引导其得到无偿法律援助。杨升同志还发挥司法能动性,和同事们一道,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用 “车载流动法庭” 的方式,就地解决纠纷。

    拓展审判职能,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杨升同志注重拓展审判职能,延伸审判服务,助力社会管理创新。他勤于思考,加强辖区涉诉案件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数据、有分析调研报告,深受当地党委政府好评。充分运用丰富的审判资源,大力开展案例宣传,发挥裁判的社会指引功能,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三年来,他在县市及国家级网站和报刊上发表信息文章100多篇。杨升还经常利用工作之便,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送法上门,开展法制宣传,化解了不少矛盾隐患。

    坚持以学为本,砺炼人格清正廉洁。多年来,杨升同志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坚持学习不放松。通过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确保审判工作方向明、思路清。平时注意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并结合审判实际加以运用,使自己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注重个人品行修养的砺炼,读书养志,慎独慎微,培养自身高尚的情操,公正廉洁司法。同时,他还被党组任命为廉政监察员,担负着全院干警纪律作风的监督和引导职责。
杨升同志深知法官是一个特殊而崇高的职业,他在这个责任不一般的岗位上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勇挑重担,默默奉献,赢得了群众的赞扬,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责任编辑: 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