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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法院:了却十年纠纷 赠送锦旗相谢
作者:陶成 王霄  发布时间:2012-09-13 08:55:2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9月12日上午,50多岁的居民董现芳来到五河县法院,在门前燃放了长长的鞭炮后,把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大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感谢他们化解了全家10多年的心结。

    1997年9月5日,董现芳的丈夫与一乡政府签订了“刘庄砂石路合同”,随后组织人员进行了承建。工程竣工交付后,乡政府未能及时付清全部工程款。2001年,董现芳丈夫向五河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执行人付清所欠13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在此期间,原乡政府变更为镇政府。通过执行法官努力,领回部分款项后,案件就因多种原因停滞下来,一直未能有所进展。2010年原申请执行人去世,法院依法将董现芳及儿子、女儿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今年7月10日,法院执行局对案件执行人员进行了调整,曹沛专庭长和承办法官一道前往该镇政府,协调此案。在多方努力下,董现芳和儿女最终与镇政府达成和解协议:所欠90469.84元,7月20日前付30000元,余款分4个月还,11月30日前全部付清。

    7月25日,董现芳从法院领到了镇政府20日前转交的30000元。当得知9月12日又能领15117.46元执行款后,董现芳请人赶制了一面锦旗,以表达对五河县法院及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于是出现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责任编辑: 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