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怀远县法院河溜人民法庭庭长季诚,先后从事刑事审判、经济审判、民事审判工作。在他的带领下,河溜法庭在2010年、2011年度连续两次被怀远县法院评为“优秀法庭”,2011年被蚌埠中院评为“优秀庭室”,2012年被团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他本人也多次受到表扬,2007年被怀远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7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民事诉讼调解先进个人”,2008年、2009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08年至2011年度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前不久,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政治素质坚定
季诚同志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审判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他充分认识到政治素质不仅是衡量法官道德水准的重要标准,也是公正审判的重要指导,因此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并努力树立全局观念,从而成为了一名热爱人民司法事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政治坚定的庭长。
工作能力突出
季诚同志深知自己不仅是一庭之长,更是一名法官,所以始终对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紧抓不放。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对长期积累的工作经验与农村实际相结合的摸索,他已经形成了自己独到、高效的办案方式,从而不仅能使农村中诸如离婚、土地等常见纠纷能迅速完善解决,也能使变更监护人等不常见的纠纷迎刃而解,真正成为一名业务精湛的“技术性”庭长。
季诚同志紧抓自身业务能力时,他也不忘自己的庭长职责。在平常的法庭管理中,他能团结全体干警,发挥他们各自的特点,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形成一个有条不紊、富有战斗力的团队。经过与同事的共同努力和摸索,河溜法庭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在实务中推陈出新,创造出适合自己的送达方式,庭审方式和调解方式,真正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和谐,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也在2011年度的绩效评比中,河溜法庭在结案率、调撤率等重要指标上都有突出表现,在全市基层法庭综合考评中得分位列第二,一举摘下“蚌埠市优秀庭室”的荣誉称号。
同时,季诚同志还带领大家不断学习、探讨和调研,以争创学习型法庭、做争学习型法官。全庭除了坚持每周五本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外,还安排每周半天的业务学习时间,针对某一阶段所受理案件纠纷的类型,重点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同时,剖析审判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探讨、调研,不仅完成了规定的审判宣传信息和调研任务,也使学习和工作得到了双向强化。
除抓好工作管理外,季诚同志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协助解决纠纷。在一起赡养纠纷中,由于原被告矛盾突出,单纯依靠法律解决很难行的通,所以当季诚同志了解了这一情况后,决定让原被告家所在村干部协助调解,在与村干部沟通后,共同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由于方法得当,多方联动,这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社会形象好
季诚同志始终铭记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在他的带领下,河溜法庭切实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了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增大巡回审判案件数量,坚持巡回审判方式,让庭审进乡村、社区、学校。认真做好诉讼引导工作,积极行使法官的释明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特别是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探索实行速裁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坚持集中送达文书、立案、开庭审理,既方便诉讼当事人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他认真贯彻落实了《法官行为规范》的规定,狠抓审判纪律作风建设,司法礼仪和庭审作风得到规范,杜绝了人民群反映强烈的对当事人粗暴、冷横硬烦等现象,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满意度,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同时还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及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的规定。几年来,河溜法庭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季诚同志是法院中普通的一员,但是他凭借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赢得了好评。他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院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以自己的行动体现了一个庭长和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是一位热爱人民司法事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政治坚定、领导能力突出的优秀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