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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巧协助 破解执行难
作者:李士刚   发布时间:2012-10-16 09:05:5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蚌埠市某报社,成功执结一起标的为50万元的案件。

    胡某与乔某系朋友关系,2010年元月、6月,乔某因经营房地产开发资金周转困难向胡某分别借款40万元、9万元,约定月息2%,未约定还款期限。借款后,乔某仅向胡某支付了400000元的三个月利息。法院最终判决乔某向胡偿还本金49万,利息自2010年起至履行时止,利率按月利率2%计算。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乔某在某报社有一笔工程款未结算,遂前往报社,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报社协助,暂扣工程款。并向被执行人乔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尽快与报社进行工程款结算,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被执行人乔某与申请胡某在某报社进行了几次气氛友好的会谈。在蚌埠日报社大力支持配合下,乔某与报社进行了工程款的结算,报社将工程款直接转入法院帐户,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 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