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申请执行人施华一次性从法院领取到执行款25000元后,激动地连声向法官道谢。近日,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一起民间借贷案,使得当事人二十多年未能全部实现的权益今日得以圆满实现。
事情是由二十多年前的一笔借款引起。1998年3月8日个体户秦月明为筹集做生意资金从施华处借款3000元,约定利息月息2分,年底连本带息付清。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秦月明分文未付。1999年4月10日施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秦月明偿还施华借款3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双方约定月利率20‰自借款之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判决书送达并生效后秦月明置之不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1999年8月1日施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给秦月明后,秦月明仍未积极履行义务。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裁措施,对秦月明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但是由于秦月明做生意失败,无还债能力,在拘留期间仍不能全部履行偿还所借款项。秦月明慑于法律的威严,愿意偿还部分借款。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秦月明先偿还2000元,余款本息分批偿还。秦月明写下悔过书,法院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可是在被解除拘留措施后秦月明销声匿迹,不知下落,法院通过司法查询也未能查找到秦月明有价值的财产线索,案件不得不进入中止执行状态。
对于未执行到位的案款,虽然执行法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是法院的执行法官始终未放弃。今年8月份在法院组织的一次集中查询过程中,在蚌埠市一银行查询到秦月明开始发放退休工资,每月退休工资收入每月1300余元。就在法院对被执行人秦月明的工资账户及时采取冻结措施后,“消失”二十多年的秦月明出现了,其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施华协商解决还款事情。在法院组织下,双方计算好所欠本金及利息及诉讼费、执行费后,由于拖欠年数较长,利息较高,本息将近20000元。在取得施华谅解后,施华主动放弃部分利息的请求。最后,由秦月明一次性交纳15000元执行款,双方的纠纷全部结束。当秦月明手捧现金有些颤抖地交纳执行款时说道:“没想到这么多年法院还能执行到我,钱我是该还,只是利息太高了,我付出的代价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