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执行在线
禹会法院快速了结一起委托执行案
作者:刘国勋  发布时间:2012-10-23 09:53:1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禹会区法院用了两天的时间成功执结了一起铜陵市铜官山区法院委托执行的2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10000元。

    2011年元月22日18时55分许,孙某驾驶皖C12506号轿车(属于通利公司所有)在铜陵市淮河大道与金牛小区路口与鲁某驾驶的皖G23036号汽油机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车损、鲁某及乘坐人丁某(系鲁某儿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孙某负主要责任,鲁某负次要责任,丁某无责任。鲁某及丁某在保险公司赔付后,仍有部分损失不能挽回,索要无果后,遂分别向铜官山区法院提起诉讼。铜官山区法院判决通利公司分别赔偿鲁某8054.40元、丁某981.60元。鲁某、丁某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铜官山区法院委托禹会法院执行。禹会法院在收到委托的材料后,申请执行人鲁某也打来了电话,电话中流露期盼之情溢于言表,请求法院能快速执行。

    当禹会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兄弟法院的委托后,不推不拖,把委托案件当成自己的案件一样办理。因通利公司原先在我院有执行案件,通过查档,找到该公司在银行的基本户,立即派人予以冻结。该公司随即派人到禹会法院,将涉案执行款项足额缴纳。

    当申请执行人鲁某得知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的情况后对法院高效率的执行赞不绝口。

责任编辑: 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