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随着最后一位住户到禹会区法院执行局领取了赔偿金,宣告涉及9位住户,赔偿总额76405元的商品房质量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2009年,申请执行人陈建国等9人先后购买了本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燕山路开发的小区内商品房,9位住户入住后先后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墙体开裂、裂缝、空鼓脱落、漏水等。多次与开发公司协商也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依据购买合同约定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开发公司予以赔偿。蚌埠市仲裁委裁决后,开发公司不服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中,开发公司主动撤诉。9位住户见开发公司撤诉后仍不主动履行义务,遂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院受理后将9件案件全部指定禹会法院执行。
9位住户集体到禹会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开发公司又提出裁定不予执行的申请,双方是剑拔弩张。禹会法院按照程序开展工作,执行实施组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同时对开发公司的财产进行地毯式排查;执行审查组则立即启动审查程序,对被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向双方调查了解案情,理清双方诉求。期间,9位住户每星期到执行局2趟,每天打电话询问执行进展。在查获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予以冻结后,执行审查组背靠背做起了双方的和解工作,经艰苦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实施组及时将执行款项划拨进法院账户。9位住户高高兴兴的领取的赔偿款;开发公司也对法院的执行表示接受。
从立案到执结历经3月有余,涉及9位住户的商品房质量纠纷案件得以和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