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五河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的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2010年6月13日下午,被告刘某驾驶本人所有的联合收割机为原告蔡某收割小麦,在收割过程中,蔡某的右手不慎被收割机绞伤。事故发生后蔡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9774.5元。案件经过审理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蔡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2900元,于判决生效后的30日内付清。
刘某没有按期履行法定义务,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手续后,被执行人把执行款送给了蔡某,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