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禹会区法院执行完毕一起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达三年之久的案件。
吴玉是蚌埠市秦集镇秦集村村民,2008年秋天吴玉从秦集镇从事化肥、种子、农药销售的冯丰处赊购化肥、农药。秋后吴玉未付所欠款,给冯丰出具欠条一张,欠条载明“今欠到冯丰化肥款9805元”。后经多次催要,吴玉以冯丰所销售化肥、农药系假冒伪劣产品导致其粮食减产为由拒绝付款。冯丰2008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吴玉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吴玉偿还所欠冯丰货款9850元。
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吴玉离家外出打工,下落不明。2012年的春节期间,执行局法官针对“老赖”案件加班执行,由于吴玉不在家,执行希望再一次落空,案件一直未有突破进展。2012年10月底申请执行人的父亲来我院反映被执行人吴玉出现的信息,我院组织执行人员迅速出击,在蚌埠市涂山脚下一个建筑工地找到吴玉本人。这一次执行人员的出现出乎他的预料,慌了神的吴玉看到再也无法躲避执行,态度变的相当好,不但愿意配合法院工作,还表示几天之内就将欠款还齐,并当场给申请执行人打电话联系还款事宜,申请人同意与他协商解决。近日,双方一起来到法院解决此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吴玉一次性支付冯丰9000元并当庭给付,冯丰放弃其他执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