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一般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都希望案件能够和平解决,这样能够达到消弭矛盾案结事了的效果,但是对于不识趣的人,执行法官也是毫不手软的。近日,禹会区法院执结的这起案件,就是这个例子。
张某欠某物业公司物业费及相关费用2500余元,经法院判决后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要求其主动履行。张某立刻向法官抱怨,表示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没有尽到全部义务,所以心里一直有疙瘩,不愿给钱。考虑到本案标的不大,执行法官有心做做双方工作,于是将双方通知来院,让双方沟通。物业公司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要求,只要2000元。但是张某表现的有点不识趣,只愿意给800元,最多1000元,结果当场谈崩。
见和解工作做不通,执行法官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在得知张某在银行有数万元存款后,立即赶去该银行,将张某所欠的所有的物业费、迟延履行费用、诉讼费及执行费全部扣划过来,本案全部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