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肖某与杨某是同村邻居,2009年10月的一天,两家因为承包地交界处的土地归宿问题发生纠纷并厮打,在打斗中,杨某被打伤,致肋骨骨折,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决肖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赔偿杨某住院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2282元。判决生效后,肖某没有履行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肖某在监狱服刑,有一老伴在家,年纪也已经大了,基本上没什么经济收入,有两个儿子,但儿子均表示对父亲的做法很无奈,不会替其偿还。承办法官又查询了银行存款,没有存款信息。在走访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肖某家庭院后有几十棵树木,被邻居和村干部证实是肖某所有,遂依法查封了树木,但是在查封期间,树木却被肖某的大儿子肖某某砍掉卖了,肖某某在明知树木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未经同意擅自将树木砍伐变卖,根据法律的规定,承办法官对其拘留15天。此时肖某某似乎意识到了案件的严重性,及时替其父亲偿还了借款,之后法院也提前解除了拘留,案件至此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