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我们是不会搬走的,你们法院要来执行,我们老俩口就死在这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马某某和王某某夫妇俩已多次向执行法官说出这样的话。
这是一起发生在亲兄妹之间的房屋所有权纠纷。十六年前,妹妹马某将其哥哥马某某和嫂子王某某诉至法院,称几年前,其向哥哥借款五万元,购买了单位的公改房,但房屋一直由哥哥居住,现起诉要求收回房子。但哥哥及嫂子则辩称,当初是兄妹合资买房,因此要求妹妹按现行市场价进行补偿后才愿意搬离。妹妹马某则坚持双方只是单纯的民间借贷关系,只愿按借贷关系承担责任。从此,兄妹间打起了长达十四年的官司,矛盾也日益加深。案件经过三级法院的审理,终于在2010年3月,由中级院终审判决:哥哥马某某及嫂子王某某夫妇从诉争房屋内腾退并承担占有该房屋期间的租金损失。
2010年5月,妹妹马某依据生效的判决向龙子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调查得知:两名被执行人已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他们将诉争的房屋改造成二层,在一层违法经营危险品液化气、销售、维修液化气灶及配件等,在二层生活居住。
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兄妹关系以及上述情况,如果采取强制措施,一旦被执行人反抗剧烈可能会导致不良的后果。因此,案件执行之初,法院确定了以柔性执行为主、刚性执行为辅的办案方针,数次上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2011年底以来,在分管副院长的亲自带领下,曾三次邀请当地街道、司法所、社区的同志共同对被执行人马某某夫妇进行劝诫,但由于两被执行人态度强硬,加之双方分歧较大,双方的和解工作和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一直没有进展。期间,妹妹马某坚决要求法院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还向上级部门多次上访。
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龙子湖区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饶刚亲自拟定了详细的强制执行预案,并先后三次召开了执行前预备会及参与执行各方的协调会。
12月13日上午8时30分,全副武装的法院干警、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当地派出所民警,共计三十余人突然出现在诉争房屋前,这阵势把一个人在家的被执行人王某某震住了,没有了以往的蛮横。按照执行预案的要求,法警和派出所民警组成的警戒组,在诉争房屋四周设置了警戒隔离带,负责现场的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宣教组则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宣传强制执行的依据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对围观的群众宣传执行的合法性和妨碍执行的后果。同时督促被执行人王某某携带个人贵重物品离开现场;实施组则和公证人员一起,负责屋内物品的清点登记工作,并将清点后的物品运送到指定地点,行政执行人员也同时对屋内液化气罐进行收缴。
为了提高执行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法院还邀请了公证人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地街道、社区的干部到现场监督、见证整个执行过程,并用三部摄像机、一部相机进行全程录像、拍照。
正当执行活动正有条不紊的进行时,被执行人马某某外出回来,看到法院正在强制腾退房屋,试图阻止法院执行,并用言语煽动围观的群众。为使执行活动顺利开展,现场总指挥饶刚副院长当即决定对马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将其带至法院。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清点、搬运,诉争房屋内的物品全部腾退完毕。与此同时,在法院内,执行法官分三组对被执行人马某某夫妇、马某某夫妇的女儿及申请人马某进行了三场谈话。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首先做通了马某某夫妇女儿的思想工作,其表示理解法院的职责工作,愿意配合法院做父母的思想疏导工作。接着,起初态度蛮横的被执行人马某某夫妇,在法官的不断教育和其女儿的劝说下,最终也承认了自己抗拒执行行为的违法性,理解法院的工作,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把余下的事务处理好。最后,在与申请人马某的谈话中,马某表示在接收房屋后,考虑到兄妹感情,愿意放弃哥哥占有房屋期间几十万的房租收益。
最终,该院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马某某的拘留,将争议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将腾退清点的物品顺利地交接给被执行人马某某夫妇。至此,这起缠绕在兄妹间十几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