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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三帐户 两天执结56万
作者:朱永生   发布时间:2012-12-21 15:11:54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两天追回货款56万元,近日,辽宁省辽阳市某仪表仪器公司与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一案日前执结。蚌山法院执行法官仅用两天时间的努力,使得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2年2月27日 ,蚌山法院受理了双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公司系长期供货关系,2010年上半年,由于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拖欠货款,辽宁某公司停止向其供货,同年8月6日,由于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急需设备,向辽宁省辽阳市某仪表仪器有限公司出具了支付货款的承诺函,承诺2010年8月31日之前将所欠货款支付给辽宁省某公司,但因更换业务人员等原因,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从而引起纠纷,辽宁省某公司依法向该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经审理后,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给付辽宁省某公司货款562680元,于2012年4月底前支付162680元,余款40万元从2012年5月起,每月月底前付10万元,直至付清为止。但因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未能按调解协议履行给付货款义务,辽宁省辽阳市某公司于日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同时向各商业银行进行银行账户查询,并且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冻结了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的三个银行账户。第二天,被执行人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派出法规部负责人主动到该院提出协商请求,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诚信方面的教育,最终促使双方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于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周内将尚欠的货款56万余元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了辽宁省某公司,双方公司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