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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因地起纠纷 法院执行来维权
作者:王海燕  发布时间:2012-12-21 15:43:3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邻里之间本应该是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可要是碰到了个只顾自己栽树挣钱全然不顾他人合法权益的邻居,就要向法院寻求帮助了。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执结了这起邻里因地纠纷的案件。

    王某和孟某是同一小组村民且分东家后土地是邻边。王某分得4亩,孟某分得1.6亩土地。2004年因孟某在自家土地栽种杨树且此树根深叶茂,不但吸收了相邻王某的土地的养分还影响了庄稼的光合作用,导致王某的田地作物减产,为此王某向固镇县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孟某每年赔偿王某农作物减产的损失500余元,但被告孟某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并且后期也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传唤、下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孟某依旧无动于衷。此种行为不仅是对他人的不负责,更是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的无视。执行法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划孟某银行存款502元,孟某此时才知道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相关法律责任,并承认自己栽树的行为确实影响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给自己上了一堂法律课。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