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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被绞一年未获赔 法官悉心调解一朝结
作者:任爱华   发布时间:2012-12-27 11:06:4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化解纠纷、促进发展、维护和谐是民事审判工作永恒的追求。固镇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用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日前,经过法官五个小时耐心调解,终于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1年11月17日原告单桂勇跟随被告徐善彬在瓦疃姚王板厂做临工,原告单桂勇在务工时接受徐善彬的安排驾驶四轮机拉混凝土,在驾驶过程中原告单桂勇的左腿被绞进皮带里,造成原告左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腓总神经挫伤。原告受伤后在固镇东方医院治疗,住院37天,原告去花医疗费2000元,其余由被告徐善彬支付。另查:原告单桂勇尚需二次手术治疗,二次手术费用需要18000元。

    为使原告尽快得到赔偿,承办法官赶赴被告家中,言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在历经五个多小时的连续工作之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徐善彬一次性给付原告单桂勇包括二次手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损失共计2.8万元,当场履行完毕。签完调解协议后,已近下午14点,双方当事人对法官们如此敬业的精神、如此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的做法表示了深深的敬意和感谢。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