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离婚了,能不能要求前夫丈夫孩子的高额医疗费?
解答: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夫妻离婚后,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即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了抚养费数额,子女
也可以在一定特定的情形下,要求父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那么,特定情形有哪些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或母有能力给付的,法院应予支持。王蓉的孩子患病住院,就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王蓉可以代替孩子,要求他的父亲支付医疗费。如果谈不好,王蓉可以用儿子代理人的身份,代替孩子起诉盛强,要求他至少承担孩子医疗费的一半。
(文章来源:怀远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