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审依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其判决为一审判决。
再审,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重新审理活动。再审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原为一审案件,按一审程序进行,所做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原为二审案件,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其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提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为纠正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的错误,把案件提上来由自己审理。提审,应按第二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或裁定。
可见对于重审案件应当按照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所做出的判决是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再审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原来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提审肯定是按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文章来源:怀远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