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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行措施调研报告
作者:王海燕  发布时间:2012-12-31 19:36:38 打印 字号: | |

    现阶段,执行难的情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解决执行难与执行乱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根本出路在于执行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近年来,固镇县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这一重大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完善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方法,加强执行管理,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质效指标得到了全面提升。

    一、对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执行案件限期执结。

    今年4月,固镇县法院执行局来了一位颤颤巍巍的老太太,老太太还未开口就先抹眼泪,从她断断续续地叙述中,受案人员终于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老太太年逾八十,与丈夫离异多年,自己一人独自生活,唯一的女儿不尽赡养义务,老太太无奈之下将女儿诉至法院,然而拿到判决书的同时老太太却并未拿到赡养费。执行法官立即立案,经调查得知其女每月有固定的退休工资,遂第一时间向其工资户所在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银行每月按时提取其女工资户400元直接存入老太太的存款账户,直至法院另行通知时停止提取。三日后,老太太拿到当月的抚养费,本案执结。

    近年来,固镇县法院以服务民生为抓手,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利益,把涉弱案件执行放在优先位置,对追索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金、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案件优先执行,并限期两个月执结。2012年固镇县法院共受理10件追索赡养费案件,执结10件,最长结案时间52天,最短结案时间1天,平均结案时间11天。申请执行金额15130元,执行到位金额15130元,执行标的到位率100%。固镇县法院始终恪行最大限度维护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二、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制度。

    执行和解是审判调解的补充和延伸,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执行和解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减少执行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执行和解已成为固镇县法院执行人员办理案件的一种重要方法。2011年固镇县法院共执结案件484件,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共149件,占全部已结案件的30%,执行到位标的达人民币786.54万元,不仅执行到位率较高而且社会效果也较好。

    经过反复的摸索,固镇县法院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办理执行和解案件思路和方法,执行和解率逐年提高,执行效率也大大提升。

    1、和解同时控制财产,确保债务履行。由于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相对低下,因此在执行程序开始时,应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审查,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在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时也不宜立即解封,以保证日后复执的顺利进行。对一些确无足够财产履行义务,即使给予一段期限亦履行无望或和解只为拖延时间、转移资产的案件,应及时提醒债权人,使其对和解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充分了解。

    2、严格和解条件,控制和解复执。由于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其效力低弱,导致当事人在和解问题上态度不严肃,有些当事人甚至把达成和解协议作为拖延甚至抗拒执行的手段。因此,和解协议往往是一纸空文。如一个身无分文且无固定收入的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签订每月偿还10000元债务的和解协议,显然是无法履行。这类案件的恢复执行率很高。因此在执行中应要求被执行人在初次和解时必须到位相应比例的资金,如标的是10万元的,首笔付款达到或超过总标的的10%。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可以检验被执行人履行协议的诚意和实力,也能促使被执行人认真履行和解协议,以降低和解案件的复执率。

    3、审查和解协议,确保内容合法。以“以物抵债”为例,作为执行和解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表面看来是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其中奥妙颇多,也最容易出问题,必须全方位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物抵债的“物”是否确系被执行人所有,产权是否清晰没有暇疵,是否存在法定或约定优先受偿的情节;被执行人是否还有其他债务,特别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本案的和解是否会影响到其他债务的履行,被执行人有无选择债权人还债的嫌疑;协议是否损害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定期开展清理积案活动。

    为提高执行质效,彻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确保问题不堆积、矛盾不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固镇县法院每年下半年定期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如2011年9月,固镇县法院为集中清理2011年6月31日前所有未执结的案件,及2010年新收执行案件中涉府、涉访、涉特困群体等案件,开展“执行案件百日会战”活动。活动期间,固镇县法院采取了如下具体措施:

    1、为了统一领导,方便协调,我院成立了由执行局牵头多个部门参加的“执行案件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在活动期间,执行局每星期一早上8点之前召开庭务会议,布置本周工作,每周五5点下班后召开本周工作总结会议,对本周执行案件进行归纳梳理,交流工作经验,并且研讨疑难案件解决方法。各承办人在周案件总结会议上汇报本周新收案件及超期限案件,对超期限案件承办人须解释未在期限内结案的原因。

    2、个案责任到人,加快工作节奏。活动规定对所有未结案件逐案登记造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在一个月内扎实做好四方面的工作:第一周制作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第二周调查和查询被执行财产线索,做好查封、冻结、扣押、委托评估等执行工作;第三周采取划拨、拍卖等执行措施;第四周对拒不执行、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信访案件重点突破。将信访案件的预防及解决视为活动重点,活动领导小组对所有信访案件重新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报院党组,对信访案件在规定期限内未息访的,具体承办人要作检讨,执行局局长要向院党组解释原因同时提出解决方案,该方案须得到院党组讨论通过。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承办人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庭务会上讨论,制定排查化解方案。

    整个活动期间,固镇县法院案件的执结率达到90.6%,实际执行率达到81%,执结标的实际到位率达到98.7%,信访息访率达到95%,归档率达到100%,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消化了因执行引发的社会矛盾。

(文章来源:固镇法院网)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