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1月31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纠纷,执结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使得申请执行人收回了借款,而且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应得的借款收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安徽某建筑公司诉王某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经淮上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在法定期间内被告王某并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于是,安徽某建筑公司向淮上区法院申请执行。
2013年1月16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安徽某建筑公司十分着急,因该笔借款发生在2008年9月,一直到现在被执行人王某并没有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心此借款可能变为坏账,所以,申请执行人想尽快的收回借款。执行法官了解到案件实际情况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但是,被执行人王某表示自己现在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可以先行归还借款本金,而此方案并没有取得申请执行人安徽某建筑公司的同意。
根据目前情况,执行法官判断双方当事人是很难达成和解的,但是在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张某和双方当事人都十分的熟悉。执行法官想到了“借力”执行的办法,通过张某从中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于和解当日给付借款本金,利息于3个月后支付完毕,至此,双方当事人之间历时近5年的借款纠纷得以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