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到2012,中国历经了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载人航天飞船升空等大事件大考验,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必定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2008到2012,安徽人民内聚信心,外树形象,抢抓国家加速中部崛起的重大机遇,厚积薄发,开拓创新。幸福安徽、美好安徽,犹如一幅精美而生动的画面呈现在我们面前。
从2008到2012,蚌埠人民以“禹风厚德、孕沙成珠、务实开放、创业争先”的城市精神,埋头苦干,全面实施大开放大建设大跨越大发展,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驶上了快车道。
从2008到2012,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阳光司法、阳光服务、阳光建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自身建设,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和队伍素质有了新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阳光司法 营造一方和谐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几组数字说明蚌埠法院在司法建设上所取得的成就:2008年至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110897件,结案108313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54.7%和57.2%。一审刑事案件9007件,审结8982件,判处罪犯10509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暴力性犯罪案件776件1263人,审结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014件3347人。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323件。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388件,536名原国家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县处级人员15人。
“法律的出发点不是惩罚人,而是保护人”。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62479件,审结61862件。在办理民商事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全过程,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积极营造和谐之风。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129件,审结1122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1175件,准予执行915件。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新途径,努力通过协调和解方式化解矛盾。建立与行政机关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征迁拆违等政府重点工作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法院巡回宣传征迁拆违法规政策768次,诉前协调化解征迁拆违纠纷203件。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决定给予赔偿3件,赔偿金额48.2万元。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几年来,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91件,占生效裁判的0.07%,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大力推行涉诉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接待信访群众3986人次,化解信访案件1103件。
阳光服务 唱响为民之歌
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审判管理、司法便民、执行机制、司法公开等探索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严抓审判管理。2008年,蚌埠中院就对审限内结案率、调撤率、实际执行率等24项审判管理指标进行科学量化,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在收案总数逐年递增的情况下,一审案件上诉率从2008年的8.9%下降到2012年的6.7%;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从2008年的59.6%上升到2012年的73.2%。
践行司法为民。2009年,全市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推行假日立案制度、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调解速裁组,为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44.5万元。2011年,蚌埠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多措提速执行。执行事关民情,执行影响民心。2011年,组建执行指挥中心,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在全省法院首家建成司法查控网,实现与有关单位数据库的实时链接和信息共享。五年受理执行案件15658件,执结12644件,实现当事人债权22.1亿元,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2012年,蚌埠中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推行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全部开通互联网门户网站,实现网上发布开庭信息、网上直播庭审过程、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工作全部实行统一管理,公开摇号选定中介机构。大力推行巡回审判,五年来法官深入乡村、社区公开审案10527件。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各界群众走进法院、了解司法。2010年,蚌埠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阳光建院 树立正义之镜
“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是人民法院建设方针,全市法院坚持公开信息、公布程序、公平竞争、公正办事,实施阳光建院,注重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以干警清正,促队伍清廉。全市法院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审判理论与实务”大讲堂,邀请知名学者和专家讲学,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提升司法能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述德等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49个集体和6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坚持科技强院人才兴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遴选优秀法律人才178名,积极推进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全市12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加强信息化建设,网络办公、视频会议、电子签章、影像档案、远程提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完善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工作机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42件。聘请53名人大代表担任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百名人大代表看执行”、“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督办年”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案件执行303人次,办结人大交办督办信访案件271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5件。
坚持文化育人。五年来,蚌埠中院文化建设一步一个脚印,院史陈列室、荣誉室、廉政教育室、文化长廊等先后建成,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深入推进调查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47篇论文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蚌埠中院被省法院命名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身心洁如池中莲,不籍清风香自院。我们相信,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正确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市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新面貌迎接新挑战,迈向新征程,为实现蚌埠市早日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