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月8日这天天气格外的寒冷,但在怀远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却热气沸腾,一片喜气洋洋。当申请人潘某接过一万余元的执行款时,激动的热泪盈款,连声说着感谢:“这下可以过个好年了”。
事情还得追溯至2002年10月23日,孙某驾驶一报废车辆载客行驶,遇潘某横过马路,紧急避让未果将潘某撞伤,造成一般交通事故。后经怀远法院判决孙某赔偿潘某医疗费等费用6434.24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未履行义务。2005年5月26日,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庭立案受理后,经过查询及多方寻找,未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原来,发生事故后,孙某举家外出打工,亲戚邻居反映说也不知道到哪个地方去了,案件就这样一时陷入了困境。但是执行干警一直也没有丝毫的松懈,一直在关注着孙某的下落。发生事故后,潘某由于受伤卧床不起,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其儿子潘某某情绪非常激动,三番五次来到法院要求尽快解决,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也感到棘手,只有从申请人这方做其思想工作,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的抚慰申请人的情绪,一方面在继续寻找着被执行人的下落,终于在2月8日这天,听说被执行人回家过年了,执行庭立即组织三名执行干警火速赶到被执行人的家中,将其带到了法院。在法院调解室内,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终于偿还了赔偿款及利息,双方当事人还就二次手术费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一起长达十年的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