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这天,天气阴沉沉的,然而在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人性化执行下,王某和邵某这对昔日的夫妻终于能够开心地过个好年了。
申请人邵某与王某于2011年经法院判决离婚,按照判决,王某自愿给付邵某经济帮助金5600元。可是王某根本没有经济来源,离婚后一直靠两个成年儿子资助生活。尽管邵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由于王某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直未能执结。
202012年11月,执行法官在银行冻结到了王某的存款。可随着办案的深入,执行法官发现,冻结的王某存款,是政府给予王某的困难户补助金。王某的两个儿子虽然都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但都生活的不是很宽裕。执行一时陷入了两难,如果继续执行下去,案子可能执结,但王某的生活将陷入更加困顿的境地。而如果不执行,邵某的生活就难以得到保障。
执行法官多次往返于两家进行协调,均无功而返。2013年2月7日,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执行法官把两家的困难摆出来,希望双方互相谅解,看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情分,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被法官的温情执法所感动,主动提出要求分期付款。邵某表示同意和解,法院解除对王某存款的冻结。案件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顺利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