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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盖3层楼却拒交2千执行款——司法拘留!
作者:陶成   发布时间:2013-02-19 10:04:5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安徽五河县朱顶镇农民李大成这下可糗大了:2013年正月初8的中午,十多次拒见法官的他被法院执法人员当众带上警车,受到了司法拘留处理,时隔2年第二次进了“牢子”。起因是两年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支付被打受伤村民2050元的医疗赔偿费用。

荒地纠纷

  10多年前,村民乔武香在村南边一片荒地上开荒栽种山楂树,失败后将地平整做打谷场。2009年秋天,与他有一定土地纠纷的村民李大成把场地翻了,种上了小麦。乔武香哪里愿意,把小麦犁掉种上了花生。

    第二年午收季节,李大成到花生地里拔花生,乔武香上前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厮打。乔武香被李大成用拳将眼部打伤,住院治疗5天,花去医疗费2200元、鉴定费200元以及其他费用共计2900余元。

    李大成也因打人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5天。出来后,想到土地纠纷没解决,人却进了“牢子”,这让好面子的他十分恼火,对乔武香赔偿损失的要求一概不理,最终被告上五河县法院。

东躲西藏

    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李大成不是积极应对,而是采取了“驼鸟战术”:既不提交书面抗辩意见和证据,也不出庭参加诉讼。心想,就是不理你们,能拿我怎样?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乔武香要求被告李大成赔偿相关损失,依法应予支持,但其自身在事件中也有一定过错,可依法减轻被告的责任。遂判决李大成赔偿各项费用2050元。

    为了躲避履行业已生效的判决,李大成可是钻进了牛角尖了。不接执行法官的电话,家里的老房子不住了,搬到亲戚家住,有个风吹草动就往小巷子里躲。老屋没人住,破旧得厉害,2012年下半年,很能挣钱的李大成准备在原地基上盖3层小楼。执行法官得到消息,去找他的次数更多了,还通过亲戚传话,希望他依法办事。但李大成依然不理睬,躲在一边遥控指挥盖房子,影响了工程进度,到年底也没完全竣工。

难逃法网

    今年春节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快到中午下班的时间,从外地执法回来的欧子永、王霄两位法官驱车又驶向朱项镇。远远看见未完工的3层楼前一院子门口,有一个人在与门里人讲话,看见法院车掉头就往后面走,边走还边回头,后来还跑了起来。那就是当事人!两位法官下车就追,书记员缪荣军也从小路包抄上去。追了60多米,眼见走不脱了,那人停了下来,承认自己就是法官要找的人。

    鉴于李大成的一贯作法,法院决定实施司法拘留,当即就把他送进了拘留所。慑于法律威严,家人下午早早赶到法院,交齐了相关费用,请求能早点解除对李大成的司法拘留。

    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对李大成说:有纠纷要依法办事,躲避不能解决法律问题,相反可能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如果早早交了2050元执行款,其他纠纷也起诉到法院审理,怎么会在人生履历上留下 “两进拘留所”污点呢?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