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怀远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采用“蹲守”的方式,将刚从外地回家的青年女子堵在某集市的街头,依法将其拘留。
韩某,今年23岁,是一起婚约彩礼返还案件的被执行人。2009年,韩某经媒人介绍和同村的青年男子李某订婚。订婚时,韩某和其父亲向李某索要建房款80000元和其他彩礼款共计113000元。后韩某和李某二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并同居。因为韩某年龄不满20周岁,二人就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仅仅同居了几个月,韩某和李某便因感情不和经常打闹而分手。经过李某及其家人的数次索要,韩某和其父亲只退还了80000元建房款。李某将曾经的“妻子”和“岳父大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退还剩余彩礼款。怀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韩某和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同居生活,双方在缔结婚约上均存在一定的过错。结合双方同居的时间,依法判决韩某和其父亲共同返还李某彩礼款20000元。
判决书生效后,韩某及其父亲均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韩某更是径直到外地打工,不知去向。在查找不到两被执行人财产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对韩某的父亲采取了拘留措施,但韩某的父亲仍拒绝履行。因为找不到韩某,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一段时间后,在外打工的韩某以为风平浪静,便偷偷的返还家中看望父母。申请执行人李某得知韩某回家的消息,及时将此情况告知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于第一时间赶到韩某家中,但可惜的是并没有找到韩某。当得知韩某已到某集市时,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往该集市,守在韩某回家的必经路口。大约2小时后,执行法官远远看到韩某正骑着电动车行驶在街头,立即上前将韩某堵在街头的某店门口,依法将其拘留。
韩某的父亲得知女儿被拘留的消息,一向疼爱女儿的他慌了:要是女儿被拘留的消息传出去,女儿还怎么嫁人呢!于是,韩某的父亲便主动到法院交了20000元执行款,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