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惩处力度,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决心。最近,五河县法院就审理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经过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劳动报酬。
董某在朱某承包的西城美墅工程期间,为其做外墙面砖工作。后经结算,朱某共欠董某工资款143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言明3月份还清。到期后经过多次催要,被告均不支付。
无奈之下,董某起诉,现要求被朱某告支付工资款14300元。案件经过五河县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朱某欠董某14300元,于2012年10月10日支付8000元,于2012年12月20日前支付6300元。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调解书虽然已经生效,但是被告朱某却一直不愿意给钱,拖了再拖,董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也是多次找寻朱某,但一直未果。后申请人提供一条重要线索,被执行人朱某正在一处民房内打麻将。执行员和法警迅速出动,来到民房内,找到了被执行人朱某,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第二天,被执行朱某的妻子和儿子来到法院,交上了执行款14300元。当朱某灰头土脸的从拘留所出来的时候,说到:哎,早知道这样我就把工资给他们了。现在在里面过了夜,钱也没少交一分,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