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五河县法院执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的案件,拖了八年没给的赡养费,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一次性全部收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韩某和陈某有三个儿子,子孙满堂,本来是让人羡慕的幸福之家。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位老人慢慢变得年老体弱,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其中的两个儿子一直尽赡养义务,但是小儿子小磊一直不尽赡养父母。无奈之下,老两口诉至法院,要求小儿子尽赡养义务。审理法官认为:被告小韩应当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在父母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应当履行赡养的义务。两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支持,遂作出判决:被告小韩每年给付赡养费800元。
但是小韩全家一直外出打工,不见踪影。这一出门就是八年,一直杳无音讯,其间法院多次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但是都没有结果。老两口对小韩也是伤透了心……
但是“不抛弃,不放弃”的工作信念一直时刻牢记在执行法官心头,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找到被执行人,给申请人一个交代。苍天不负有心人,2013年春节前夕,执行法官获得一条重要线索,被执行人小韩今年回家过春节。执行法官迅速出动,找到了小韩,向其阐述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道理。小韩吃惊地说,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们还一直放在心上,羞愧地低下了头。慑于法律的尊严和舆论的谴责,被执行人一次性给清了八年的赡养费6400元,并且保证以后每年都会按时给付赡养费。
案件执结,老两口连连称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