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颍上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将躲避执行的刘某拘传到颍上法院,刘某亲戚将10000元执行款送交该院。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结案。
2002年3月,刘某和杨某因感情不合,到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婚生子由杨某抚养,刘某每月向杨某支付抚养费1000元。2012年1月,因刘某不遵守协议,对婚生子不尽抚养义务,欠杨某十个月的抚养费,杨某遂将刘某诉至法庭,请求由刘某支付抚养费100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分文未付,离开怀远,且变更联系方式,消极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其家中向其父母解释,希望能敦促刘某履行义务,但未见成效。执行法官得到消息刘某的下落后,立即赶往颍上县开发区刘某的汽车修理厂,在颍上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将其拘传到颍上县人民法院。慑于法律的威严,刘某最终履行了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