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5月6日下午,张某某与武某某第二此来到禹会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高兴的说“原单位已分别把仲裁的22500元支付给我们了,谢谢你们!”
张某某、武某某与某化工股份公司劳动争议案经蚌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4月7日仲裁:化工公司应自调解书生效起十日内分别一次性支付二人22500元。调解书生效后,二人多次向该公司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2日来到禹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禹会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及时启动执行绿色通道,立即立案、立即办理。一方面调查该公司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向该公司督促尽快履行仲裁调解书,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连忙答应下周一之前(即2013年5月6日)一定将此事解决。
当张、武二人5月6日下午到院表示已全部拿到执行款时,意味着禹会区法院仅利用3个工作日即执结2件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挽回损失45000元。
这是禹会法院将劳动争议、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快速执结的又一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