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为有效解决一批老大难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开户银行的支持,由开户行按执行专户上资金滚存时间计算定期存款利息,用定期存储获得的资金利息设立救助金和执行周转金,用于对特定刑事被害人、涉诉信访人、被执行人进行资金救助或垫付执行款,有效地缓解了信访执行压力。
两项资金的设立均经县委政法委批准同意,并由其协调财政金融部门设立财政专户,县法院年度终了前将全年执行暂存款孳息缴入国库,由县财政全额返还用于困难救助,确保专款专用。该院对两项资金的使用设定了严格的条件,主要适用于生活严重困难的老、弱、病、残,并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履行能力,致使案件无法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长期信访、反映的问题有一定合理性但不符合有关政策,生活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又难以落实,愿意接受救助并息诉罢访的信访人;没有得到被告人及时赔偿并且急需抢救、治疗的刑事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等其他确需救助的情形。同时,严格审批手续,每年使用情况上报县政法委和财政部门备案,保证两项资金安全、公平使用。为发挥两项资金最大效益,该院还建立了资金循环使用制度,要求对先期支付的救助资金,具体承办人要明确告知受助人款项的性质及执行款到位后必须优先收回等内容,并作好记录交受助人签名确认,待执行到位后,承办人应负责及时收回先期支付的救助资金并交回专户。
据测算,到今年年底,怀远法院两项资金数额能达到25万元,现已对3户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垫付周转金52000元,1户符合条件的信访人给予了救助金2000元,均做到息诉罢访,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