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五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本着不厌其烦、锲而不舍的精神,执行了一起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夫妇虽然穷尽招数,但最终履行了缴纳义务。
2012年,县计生委向法院申请对超生户刘某夫妇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法院立案审查,认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予执行。随后,执行人员开始一次次登门执行。刘某夫妇首先本着应付了事的态度,仅仅口头上答应及时缴纳,之后又以家里暂时困难为由,要求通过变卖粮食等方式来筹集款项。然而,当变卖完粮食后,刘某夫妇仍然一直不履行义务。当执行人员再次登门时,他们匆匆地把前门一关,从后门溜了。看到这一幕,让执行人员哭笑不得。执行人员只得邀请当地村干部等人员到达现场,见证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同时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进行查询。
事后,刘某迫于压力,答应先行缴纳一部分,约定余下的分期分批缴纳。但是当约定的时间到来时,刘某却迟迟不履行余下款项,执行人员只得在当地计生干部的配合下,不厌其烦的登门执行。可是刘某却蛮横对待执法人员,随意的摔砸自家的东西,以此来表达自身的不满。执行人员强调抗拒执行的后果,劝其认清违背法律就应该承担法律处罚的后果,可是刘某仍然置若罔闻。
面对此种情形,执行人员决定依法对刘某进行强制拘留。此时,刘某又提出自己刚动完手术,身体不便,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员的身体状况,于是就暂缓拘留,给予被执行人调养身体的时间。另一方面执行人员没有放弃执行,而是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储蓄情况再次查询。当查得被执行人拥有存款情况后,执行人员依法冻结并通知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余下款项。苦于招数穷尽,刘某主动来到法院咨询缴纳事宜,并自愿履行了义务。
执行法官事后提示道:既然违背了法律法规,就应该主动承担法律后果。企图通过任何形式的逃避,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