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5月20日下午,担保公司业务人员从安徽五河县法院拿到执行款支票,开心地笑了,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么快就执行到位,有点出乎意外!”
事情要从2012年7月11日说起,工艺礼品公司因扩大产品规模,向担保公司借款20万元,期限为6个月,月率利为1.9%。为表诚意,工艺礼品公司还找了3名公务员当担保人,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到期后,工艺礼品公司并没有按约履行,被担保公司将公司法人及3名担保人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13年1月23日达成分4期还款协议:规定前3个月每月还3万元加5千元左右的利息,所剩的11万元和3千余元利息在4月30日前全部付清,如有一期未按时偿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款项。然第一期还款期限已过,工艺礼品公司却并无履行还款这意,担保公司于是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执行法官的问询,公司法人代表始终以暂时没钱为由,不履行。担保人则愿意每月从工资上扣1000元,执行完毕要好多年,一但拖下去,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极为不利。为此,法院查封了一名担保人的一套住房,不久,又将毫无动静的法人代表司法拘留,才使案件有了转机,工艺礼品公司第二天就送来10万执行款,余下的10多万元也陆续送到法院,让案件彻底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