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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躲猫猫”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抓获
作者:怀法宣   发布时间:2013-06-08 12:46:2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姚勋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杳无音信,与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然而让姚勋未曾想到的是,自己已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怀远法院移送至怀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将其列入网上追逃名单。今年6月2日,县公安局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县法院配合下,赴上海将潜逃的姚勋抓获,现羁押在县看守所。

    2007年8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姚勋赔偿吴某某、徐某某各项损失437875余元。判决到期后姚勋未履行义务,吴某某、徐某某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委托怀远法院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姚勋2011年11月16日至2012年6月6日有银行存款57900元,但姚勋支取后,未偿还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和徐某某,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2012年8月14日,怀远法院以姚勋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怀远县公安局。县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