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有一句古语,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最近,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就遇见了这样情况,在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玩起了躲猫猫,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如果被执行人以为这样就能躲避执行,那就大错特错了……
陈某是一个房屋装修队的队长,整天带一帮工人忙活着装修。沈某是给陈某打工的队员,天天辛苦以求得几个小钱贴补家用。几个月下来,沈某共应得工钱6500多元,但是工头陈某却闭口不谈工钱的事。时间久了,沈某心里打起了鼓,多次找到陈某索要工钱,陈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无奈日前起诉至法院。法院传票传唤,但是陈某却未出庭应诉。经过法院的缺席判决,陈某应付沈某劳动报酬6500元,于判决生效10日内付清。
10天时间很快过去,陈某依旧是不见踪影,沈某是又气又恼,拿着判决书来到了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询,也是找不到陈某的下落,只好从外围的银行存款查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查得陈某在某信用社有银行存款10000多元,执行法官便迅速采取了冻结扣划措施,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法官点评: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件,最近几年在社会上有日渐增多的趋势。很多农民工在遇到拖欠劳动报酬的时候,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间久了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则胜诉权丧失,自身的合法权益便得不到保护,并且容易引发上访、群体访事件,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农民工在遇到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形时,应该懂得积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去法院诉讼,取得胜诉后再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的执行法官去强制执行此案。这样,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较好的保护,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