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3年7月12日,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的案件,久不归家的姚某被法院拘留后,乖乖地缴清了执行款,并感叹道:躲了这么长时间,最终还是没有躲掉法院的执行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陈某和姚某是好朋友,平日里聊聊天喝喝茶,还一起做过生意。2011年春天,姚某找到陈某说,有急事要借35000元钱。看到姚某着急,陈某也没有多说什么,就把钱借给了姚某,姚某出具了欠条一张。一年多了,虽经陈某多次催要,但是姚某却不顾朋友情面,一直不还钱。一气之下,陈某起诉至法院,并获得法院支持,判决姚某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还款。
然而开完庭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姚某的下落。执行法官几次找上门,都发现大门紧锁,寻不到人。前不久,申请人陈某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姚某开着一辆半挂车停在五河县城一宾馆旁边,现在正在宾馆里面休息。执行法官迅速出击,来到宾馆把姚某请到了法院。经过询问得知,车辆不是姚某的,姚某只是驾驶员,但是一个月也有5000多的工资,是有还款能力的。
姚某却始终不愿意还钱,无奈执行法官只得采取拘留措施。七月份的天气那叫一个炎热,在拘留所里仅关了一天,心烦意乱的姚某就受不了了,通过拘留所干警联系到执行法官,愿意一次性了结,只希望能够尽快出去。在姚某通过朋友交来执行款后,法院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