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本想着被执行人被判刑了,这笔钱拿不回来了,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执行庭,没想到还真拿到了钱。日前,申请人苏某某在蚌山区法院领到了执行款10万元,而被执行人前妻也对法院和谐执行的做法予以认可。
被执行人刘某某及其妻子在2003年因做生意需要资金从申请人苏某某处借款12万元,借款后刘某某即因为其他案件被公安机关逮捕,苏某某多次讨要无果,其妻子称已和刘某某离婚不愿偿还此款,无奈诉至法院。经调解,被告刘某某和其前妻应于2012年12月30日前偿还12万元。但是经苏某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苏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先后听取双方的意见,理清诉求,对双方背靠背做起和解工作,特别向被执行人前妻分析厉害关系,指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向申请人释明法律关系,考虑到一被执行人一直在监狱服刑,建议作出一定让步。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刘某某前妻也主动把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法官的工作也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