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违反合同约定后拒不支付赔偿款,同时又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近日,固镇县法院拟对被执行人金申公司的制衣设备予以扣押,金申公司得知后,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了赔偿义务,机器设备险被扣押。
2012年3月12日,被执行人金申公司与元庞公司签订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金申公司违约并给元庞公司造成损失。法院判决金申公司赔偿元庞制衣公司损失78000元后,金申公司拒不履行。
法院向被执行人金申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却拒不配合,公司负责人也躲了起来,不愿意出面解决问题。法院对其所有的银行账户存款予以扣划,但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遂申请扣押金申公司制衣设备。金申公司得知后,金申公司负责人态度突变,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商谈,并表示愿意履行赔偿款,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本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