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县法院执结了一起十余年的积案,当事人双方都比较满意,案件在欢声笑语中顺利解决。
1997年被执行人赵某从申请人甲面粉厂先后借款30000元、赊欠价值35000元的面粉,后赵某偿还了15000元后就未继续偿还,1998年甲面粉厂向怀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赵某偿还余下的欠款50000元及利息,法院支持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经多方催要,赵某仍然未能履行义务。1999年6月,申请人甲面粉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调查走访,发现赵某已经外出打工,无人能与之取得联系,且其没有财产,案件似乎一时陷入了僵局,不得不中止执行。
此后10余年间,执行局并未放弃对该案的关注,由于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且申请人甲面粉厂已经更名为乙面粉厂,其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确切地址,因此该案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
2013年,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县人民法院把这一沉寂14年的案件执行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走出去,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渠道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力图解决这一久执不结的案件。
恰好此时更名后的乙面粉厂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信息,申请恢复执行,得到这一重要信息,2013年8月5日,执行局协同申请执行人乙面粉厂的负责人来到赵某的住处。执行人员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就迟延履行金问题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细心解释漫长的执行过程导致给付时间大大延后不能归为一方的过错,让双方协商是否减免迟延履行金。最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至此,一起沉积十余年的案件在双方握手言和中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