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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万医疗费成功执结 二级伤残家属送旗来谢
作者:李士刚   发布时间:2013-08-23 15:09:1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1991年出生的小乔在我市某机电公司上班没几个月,在回家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并确定为工伤,仲裁裁决安徽某机电公司支付小乔医疗费36万余元。经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现安徽某机电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小乔的父亲亲自送来了锦旗以表谢意。

    2012年6月,小乔进入安徽某机电公司,从事操作工;同年10月小乔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辆变型拖拉机相撞致伤;2013年1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小乔所受伤害属于工伤。

    自受伤以来小乔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123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入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51万余元,且于近日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出事后安徽某机电公司先后四次组织单位员工为申请人捐款,共计42000元,并为小乔补办了社会保险;拖拉机机驾驶员支付了医疗费7万余元,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1万元。经蚌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安徽某机电公司支付小乔医疗费36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组织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首笔款支付了12万元,近日,安徽某机电公司将剩余款项转入法院账户,案件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郭宗春